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根據消防設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規程,明確操作人員。
負責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的消防設施操作控制場所,應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確保火災情況下有人能按操作規程及時,正確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組織預案演練時,應將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內容納入其中,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b) 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于8h,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本文略 )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c) 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其他消防設施及相關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a) 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b)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c) 火災確認后,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d) 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
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顯示要求滿足GA 767(升格為GB 25506)的規定。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 25506-2010(摘選)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 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 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c) 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