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網留言和反饋內容如下:
網友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關于消防行業從業人員報考要求,從今年6月份開始報名需要提交近半年單位社保繳費證明,但是有好多大齡相關從業人員繳的是城鄉居民社保,因為15年前大多數單位未給員工繳社保,后來強制用工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社保,多數單位才給員工繳社保,但是有一部分人員由于城鄉居民社保已繳費多年,如在單位繳社保之前繳的居民社保不給累計,所以就放棄單位社保了,只在單位繳了住房公積金,能否把單位給員工繳的住房公積金證明代替社保證明呢?本人及同事確實在本行業從業多年,需要報考這類證書。希望能得到領導的幫助。
官方反饋(山西省委社情民意服務辦公室):
網民朋友您好,您在留言中反映的有關問題,我室已經受理并轉省消防總隊研處,請您耐心等待并留意接聽辦理單位來電,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向您反饋辦理落實情況。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真誠歡迎您繼續關注山西的發展并對相關工作予以監督,期待您向我們提出更多寶貴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