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勞動關系協調員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
通過勞動關系協調員,讓勞動關系矛盾在企業內部就得到化解,“上醫治未病”,重在預防。
勞動關系協調員不同于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主要側重于企業薪酬、績效等制度的設計和執行,勞動關系協調則側重于勞動領域專業問題的處理,比如集體協商、集體爭議等。目前一些大的企業已經設立了勞動關系經理或者勞動關系專員等職位,主要處理企業日常勞動關系糾紛和化解隱性勞資矛盾、勞動爭議的預防和風險管理等。這與勞動關系協調員要干的事很相近。很多企業還有這樣一種崗位:員工關系專員,但這個“專員”跟勞動關系專員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其工作主要側重于員工關懷、員工福利等與員工有關的工作。也有一些企業雖然設置有勞動關系專員的崗位,但實質上做的也是“員工關系”的工作。但是真正的勞動關系協調工作更注重事前預防。有很多企業之前不懂勞動關系管理,到爭議發生了才想起來要找律師來解決問題。現在有些學員在學習過勞動關系協調員的培訓課程后,就開始對他們以前的做法進行反思和調整。他們發現很多爭議都可以在發生前就處理掉。
Q2
勞動關系協調員培訓到底學什么
勞動關系協調員課程其實就是人力資源管理師課程里面的一個模塊。但是,人力資源管理師是比較綜合性的通才,而勞動關系協調員是專才的培養。
以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員的教材為例。內容分兩大塊,一塊屬于“人社部門的業務”,分《勞動標準實施管理》、《勞動合同管理》、《勞動規章制度建設》三章;另一塊則屬于“工會業務”,分《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勞資溝通與民主管理》兩章,恰好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基本職責”內容(具體見《工會法》第六條),屬于工會的“維權主業”,簡單地說就是“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教材突出這兩個方面的內容,體現了履行工會基本職責對于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性。所以工會干部參加這樣的培訓學習也很有必要。
Q3
到底哪些人在報考勞動關系協調員
主要有四種人群:地方人社部門干部、地方工會干部、企業HR管理者、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這四種人群可分為兩大塊:一塊來自人力資源系統,另一塊來自工會系統。總體上看,學員中企業HR管理者多于工會干部。
年齡構成上,報考二級協調員的一般集中在工作四五年的人群,報考一級(“高師”)的一般集中在工作13年以上的人群。報考二級的以企業人力資源主管、經理居多;報考一級的主要是一些總監、副總級別的人。
Q4
通過勞動關系協調員培訓后到底有什么收獲
有了理論又有實踐,對勞動關系問題處理更有了自信,為今后提升工會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幫助。
1、審查現有的規章制度本身及程序合法性;
2、潛在的風險評估;
3、加強民主管理,每月應至少召開一次職工座談會,了解他們的工作與生活情況;
4、企業應建立勞動關系沖突管理團隊,通過認識引起沖突的因素,來預防有組織沖突的發生和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