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有什么用,報考條件有哪些,以下是整理的消防設施操作員證作用相關內容,供您參考與閱讀。
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有什么用 報考條件有哪些
1消防設施操作員證作用有哪些
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可以證明持有者從事有關消防崗位工作的資格。可以從事商場、智能樓宇等人員集中或重要的工作場所的消防系統終端監控崗位;從事消防安全管理等。
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工作內容為:值守消防控制室;操作、維修保養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檢測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2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報考條件
1、已取得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不需參加培訓機構培訓學習應滿足下列條件:
取得初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考生須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①初級建(構) 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
②由當地社保局開據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4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加蓋當地社保局公章);
③單位開具本人在消防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證明。
注:社保證明上的單位必須與工作證明單位一致。
(2)需參加培訓機構培訓應滿足下列條件:
取得初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且經具有國家資質的消防職業培訓機構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并取得中級培訓結業證書。考生需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①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
②由當地社保局開據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加蓋當地社保局公章);
③單位開具本人在消防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④培訓機構頒發中級培訓結業證書。
注:社保證明上的單位必須與工作證明單位一致。
未取得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具備以條件之一)
(1)不需參加培訓機構培訓應滿足下列條件: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考生須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①由當地社保局開據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6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加蓋當地社保局公章);
②單位開具本人在消防崗位上工作6年以上的工作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社保證明上的單位必須與工作證明單位一致。
(2)需參加培訓機構培訓應滿足下列條件: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且經具有國家資質的消防職業培訓機構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并取得中級培訓結業證書,考生須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①由當地社保局開據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4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加蓋當地社保局公章);
②單位開具本人在消防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③培訓機構頒發中級培訓結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