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壓力容器操作,不是氣瓶,是灌裝的。包括壓縮氣體、高低壓液化氣體、冷凍液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基本沸點的液體。
移動式壓力容器操作屬于特種設備作業,為規范作業,《特種設備監察條例》規定:“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一、特種設備氣瓶充裝作業人員:
氣瓶充裝作業人員含義:氣瓶充裝作業人員是指從事無縫氣瓶、焊接氣瓶、纖維纏繞氣瓶、低溫絕熱氣瓶以及內裝填料氣瓶等充裝作業的人員。氣瓶充裝作業人員培訓報名要求:具有氣瓶充裝相應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法規標準知識,具備相應的實際操作技能。

氣瓶充裝作業人員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分為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理論知識考試采用“機考化”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或者操作方式。70分及格。
理論知識考試各部分內容分為: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法規標準知識。理論知識考試題型包含判斷題、選擇題,考試題目數量為100題,考試時間60分鐘。
實操操作技能考試內容分為:相關部件識別、基本操作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證書頒發部門
移動式壓力容器操作證,俗稱壓力容器證、壓力容器操作證,項目代號R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考核發證。
證書有效期及復審
移動式壓力容器操作證R2,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頒發,有效期為4年,一般到期前2-3個月需提交復審,過期未復審則視為作廢。
證書查詢
新版的特種設備作業信息由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統一管理,實行全國統一查詢
報名條件
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0號)第十條: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如沒有就需要先培訓)
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